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把手”权力清单
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把手”权力清单
序号 |
权力属性 |
权力范围 |
1 |
执行权 |
组织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 |
贯彻执行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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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议决定,结合局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施,并及时将工作情况向上级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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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决策权 |
主持召开重要会议,对党组会会议拥有召集权(特殊情况下党组书记可以授权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和主持会议);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事项具体指导、表决并作末位表态的权力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规章制度,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决定、命令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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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及其他奖惩事项进行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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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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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的任免建议、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后备干部推荐、选拔、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人员调配进行决策;向上级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建议人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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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制度、重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及废止进行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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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所属各科室、所、站、中心的重要请示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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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相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实施、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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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单位年度工作的计划制定和调整进行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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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局年度经费的预算的制定和调整进行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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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重要信访矛盾化解、重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进行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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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退役军人事务局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进行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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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以局党组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呈报材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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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必须由党组班子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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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监督权 |
对局党组班子成员、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督促指导党员干部落实有关制度规定 |
对局党组班子成员、系统内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局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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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局党组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局属单位贯彻落实党组会议形成的决议事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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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局科以上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