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范围包括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现有编内外工作人员,以及拟通过招录程序安排在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关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数量
《意见》指出,要确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原则上每个省份不超过3个。
三、关于考核认定依据
《意见》指出,要将退役军人事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统一开发的退役军人事务员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教材及考试题库作为培训、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关于证书管理
《意见》指出,对合格人员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编码规则,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证书样式,实现全国范围内查询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