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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把手”负面清单

  总体要求:严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不与中央保持一致;严禁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禁落实中央 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搞变通、打折扣;严禁履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不力;严禁利用手中权力、职务便利或通过实际影响力,从事以下行为。

  1.严禁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中,私自临时增加议题;提前作倾向性发言;以现场办公会、文件圈阅等形式代替议事决策;擅自改变集体研究决定。

  2.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本运作和工程招标等敏感事项,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应遵守相关规定并严格履行程序。

  3.严禁直接分管人财物。不得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工作,应由副职成员直接分管。

  4.必须发挥表率带头作风。不得把自己等同于副职成员或普通,放松职责要求和降低工作标准,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积极主动发挥“头雁”作风。

  5.严禁其他严重违反法律规定或上级有关政策的行为。